完善法律 改善民生

要推動社會向前發展,保障民生,以及推動和諧社會建設的其中一項重要因素,就是要做好立法的工作。對於本澳法律滯後的問題,一直為社會所詬病,其實所謂的「法律滯後」,最主要的就是現有的法律條文規定,跟不上社會發展的需求以及社會實際情況的變化,針對相關問題,確實值得政府關注。

針對完善法律,改善民生的問題,確實有值得關注的地方。日前,關於澳門城區發展促進會提出的法律意見,問題直指《民法典》當中關於「分層建築物」的法律制度,與現行的《分層建築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存在著相互矛盾的地方,而當中需要完善的法律矛盾點,包括大廈外牆的招牌問題。

對於相關社團負責人引用《民法典》相關條文內容,並且就《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的內容進行比較分析,對於改變不合時宜的法律,並且將一些滯後的法律進行完善,倘若法規與法規之間的規定不同,必然會導致市民在法律的理解上產生偏差,不能不重視。

正所謂「民生無小事」,對於坊間發現的一些可能需要完善的問題,尤其是有需要完善的法律問題,政府都要有需要進行探討和研究,否則一些有需要完善的問題,政府一直「放任不管」,長久而言,必然會引起民間的「怨氣」,這樣是不利於社會管制,不利於和諧社會建設的,期望政府能夠關切。

子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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