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就「新街市管理法」 辦座談會與市民交流

澳門社會民生促進會昨日在江門同鄉會會址舉辦「完善解釋管理法規·確保經營有序運行」座談會,約30市民出席。在場市民普遍支持政府介入市場,亦有不少市民建議政府統一定價,又建議禁止攤檔持牌人出租攤檔。

會長陳溥森於座談會上指出,現時社會上要求整治公共街市營運秩序的呼聲日益強烈,且問題的關鍵主要出在現行的經濟模式市場活動早已超出當年本澳使用的公共街市管理制度和小販管理制度的涵蓋範圍,仍分別沿用60年前的《市立市場章程》和近50年的市政條例和離島自治法規,所以有關當局的工作始終無法適應當今社會的急速發展和迫切需要,以致執法失據。

陳溥森

他又提出,政府是公共街市的管理者,對扭曲市場價格、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奸商行為,有責任發揮公權力的剛性和張力予以打擊,至於由零售豬肉「拆貨」、不開檔等行為,而引伸出街市內攤位抽籤模式、租賃期限設定、租賃權轉移以及違規扣分處罰等問題,都應該有明確的定義、清晰的界定和必要的懲處。

馮羅陳律師事務所代表甘智光律師則指出,街市各項食品的售價普遍都會較諸其他場所略高少許,惟攤販經營上的困難亦的確客觀存在。然而,街市的物品新鮮,品種繁多及人情味濃等優點,仍是其他場所難以比擬之處,因此,公共街市的存在仍有其必要及價值。對於消費爭端,究其原因,絕大部分仍然屬雙方溝通不良,資訊互通不暢,街市公共資源未能得到合理利用所致,因此他認為,在制訂《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及《小販管理制度法》時,理應作出規範。

立法議員鄭安庭則認為,新法案打算加重罰則和引入扣分機制,但是根據諮詢總结報告,該項建議受到業界较多反對,希望政府在起草具體的法案條文時,可以徵詢業界的意見,與他們多多溝通,這樣的法案條文才比較「接地氣」,有利於以後法律的執行。同時,政府在定罰款金额時,考虑小販的承受力,尤其是考慮到小贩一般是基層人士,靠攤檔维持生計,不似一般商業公司有實力。

鄭安庭又提議,應將街市和小販的管理舆美食之都的建設結合起來。他提出,本澳致力於建設成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且已經是世界「美食之都」,若政府對街市和小販加以引導,令它們發展成為澳門一景,類似於台灣的「士林夜市」,這樣不僅可以為澳門吸引更多的遊客,還有利於發展本澳經濟多元化增加就業。他希望政府在這方面有具體的措施或者優惠政策可以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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