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嘉豪促改革立法會電子政務

立法議員蘇嘉豪反映,立法會電子政務進展落後,不便議員及輔助部門人員的日常工作,也不利傳媒及公眾了解和參與立法會事務。他希望,立法會能把握《電子政務》法律生效,徹底改革立法會電子化運作模式。

早前,立法會細則性通過《電子政務》法案,法律自公布後180日起生效。根據法律規定,立法會主席將以批示形式將電子政務內容落實於立法會工作。蘇嘉豪透露,日前他已致函立法會主席高開賢,建議在作出電子政務相關批示前能諮詢全體議員意見,並指派委員會編寫意見書。

蘇嘉豪認為,立法會電子政務進展落後,不便議員及輔助部門人員的日常工作,也不利傳媒及公眾了解和參與立法會事務。他舉例指,現時立法會絕大部分文件如法案、意見書、質詢等仍然依賴傳統紙本,即使上載網頁的文件多數沿用紙本的電腦掃描檔案,網頁也沒有搜索功能。而立法會曾解釋沿用紙本是由於文本均須簽名作實,他認為,這更凸顯有關電子文件及電子簽名的法律生效至今已經15年,立法會未將議員電子簽名列為具法律效力的證明。他希望立法會能把握《電子政務》法律生效,徹底改革立法會電子化運作模式。他建議,大力投放資源全面更新立法會網頁系統和介面,改為更人性化、設搜索引擎,讓公眾更清晰了解議員的各項表決紀錄、質詢和發言紀綠,方便傳媒與公眾閱讀,提取文字和搜索。另建議,讓議員直接在網上登入並提交其他類型的文本,例如質詢、法案、表達心意、索取資料等,取代或補充必須提交紙本的做法,另讓議員成為電子身份識別工具持有人,認可文本法律效力;以及參考行政部門的《電子文件收發及管理指引》處理電子公文傳送,優先以電郵替代紙本函件或傳真傳送,達到高效和節省環境資源的目標。此外,建議將電子簽名應納為立法會有效證明並常規化,為立法會進一步電子化提供基礎,和容許公眾透過更便利的電子方式提交請願書,意見書及其他表格,例如建立提交表單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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