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去年接獲584宗投訴或舉報 逾66%子虛烏有與事實不符個案

廉政公署公布,去年共接獲584宗投訴及舉報個案,屬反貪範疇開立的個案有111宗,行政申訴範疇則有473宗。廉政公署指出,去年市民以匿名舉報或投訴的個案有319宗,當中超過六成六屬子虛烏有、與事實不符或無法進一步取得成效的個案。廉署認為這無疑是對公共資源的一種濫用,廉政公署期望市民在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時應有理有據地作出投訴或舉報。

《2019澳門廉政公署工作報告》昨(20)日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報告回顧2019年的反貪工作,當中偵破了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主要領導及主管在審批「重大投資移民」及「技術移民」過程中,涉嫌利用職權不法牟利及受賄作不法行為的貪腐案件。

廉政公署發現,去年涉及反貪案件的犯罪類型有所收窄,偽造文件罪佔查處案件很大比例,直接行賄受賄的案件相對減少。然而,公職人員中涉及警員的違紀違法案件略有增加,主要涉及與進入賭場相關的違紀行為以及與詐騙相關的犯罪。

行政申訴方面,廉政公署去年完成數宗專案調查,包括《關於推薦家屬進入檢察長辦公室工作之調查》、《有關青洲山地段的調查》、《中葡經貿論壇輔助辦公室聘請內地翻譯人員的調查》,以及《有關對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局長舉報的調查》,廉政公署認為,上述調查針對的具體事宜及分析結論各有不同,但均揭示公共部門在處理政務時仍存在各種各樣未有嚴格遵從法律及不盡完善之處,各公共部門應引以為鑑。

廉署在公布,去年共接獲584宗投訴及舉報宗及舉報,1,089宗不同性質的求助查詢,其中涉及刑事方面為696宗,行政申訴方面為393宗。開立個案方面,截至去年底,反貪範疇開立的個案有111宗,行政申訴範疇開立個案有473宗。連同上年度轉入的案件,廉政公署於去年完成處理的個案共752宗,當中由反貪局完成處理的個案,有15宗已移送檢察院,2宗已轉介至其他部門,其餘170宗已作歸檔處理;由行政申訴局完成處理的個案,已要求相關部門跟進的共76宗、歸檔的共489宗。

廉署去年,在以不同形式接獲的投訴及舉報當中,以匿名方式作出的投訴及舉報個案有319宗,廉政公署基於投訴人或舉報人匿名而無法取得進一步調查所必須的資料,因而須作歸檔處理的個案有213宗。

投訴及舉報數據顯示,具名或願意提供個人資料的投訴或舉報始終比匿名的比例要少,後者在投訴或舉報的總數中所佔比率為54.6%,雖然比2018年的55.4%稍低,但基於屬匿名投訴或舉報而無法展開深入調查並取得成效的百分比卻高佔66.8%。

去年廉政公署接收投訴及舉報的方式以函件、網上投訴及電郵為主,分別有247宗、146宗及73宗,函件佔全年收案總數的42.3%,網上投訴及電郵各佔25%及12.5%;市民透過電話投訴或舉報的有59宗,佔全年收案總數的10.1%,而選擇親身投訴或舉報的有56宗,佔全年收案總數的9.6%。

跟上一年度比較,市民仍較多以「函件/書信」及「網上投訴」作出投訴或舉報。

在反貪工作方面,廉署指去年偵辦的反貪案件有如下特點:其一是反貪策略上的延續性。廉政公署去年繼續切實跟進對澳門社會影響深遠的案件,深挖到底。繼兩年前查處多宗涉及提供虛假資料申請居留許可的案件後,再接再厲查處三宗同類型案件,並最終在2019年7月,完成對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行政管理委員會前主席、一名前執行委員,以及一名原投資居留暨法律處經理的刑事案件調查。相關人員在審批「重大投資移民」和「技術移民」的申請時,涉嫌觸犯受賄作不法行為罪、偽造文件罪、違反保密罪及濫用職權罪等罪名,案件已完成偵查並移送司法機關。此外,也繼續查處了一批涉及詐騙各類政府資助的案件,例如詐騙環保與節能基金資助以及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資助等。

其二是涉及的犯罪類型有所收窄。去年,除了兩宗涉及領導主管的濫用職權案之外,偽造文件犯罪佔查處案件的很大比例,直接行賄受賄的貪污案件相對減少。然而,公職人員中涉及警員違紀違法案件略有增加。廉政公署去年處理了數宗有關警員違紀的案件,主要涉及與進入賭場相關的違紀行為以及與詐騙相關的犯罪,有別於過往與賄賂等職務犯罪相關的特點。

其三是私營部門的案件主要集中於兩類,一類是社團在向政府申請資助中的詐騙問題,去年有兩宗該類案件移送檢察院處理;另一類涉及大廈管理公司及管理委員會的問題,內容主要涉及管理費用開支及大廈維修工程等,其中部分案件本身其實只涉及大廈新舊管理公司與管理委員會之間在大廈管理上出現的民事糾紛,但當事人卻選擇以舉報犯罪的方式使廉政公署介入調查,案件最終作歸檔處理。須指出的是,此種舉報手法並不可取。

在刑事舉報和立案方面,廉政公署去年共接獲584宗投訴及舉報個案,其中,屬反貪範疇的有111宗。收案數字相比上一年度的733宗減少了149宗,下降20.3%。從下表可發現,除2017年為立法會選舉年,與選舉相關的投訴及求助查詢案件較多之外,近年接獲的投訴及舉報個案,以及屬反貪範疇案件的數目,均呈逐年遞減的趨勢。

廉政公署去年年偵查終結的反貪案件中,有15宗已移送至檢察院開立刑事偵查卷宗,2宗轉介至其他部門,其餘170宗已作歸檔處理。

跨境案件協查方面,廉署去年全年合共處理29宗個案,包括16宗外地請求廉政公署協查案件及13宗廉政公署向外地請求協查案件。全年已完成協查工作並已歸檔的個案合共18宗,其餘11宗個案仍在跟進中。

統計數據顯示,2019年來自內地的協查請求較往年增加,主要原因是內地監察制度的改革已初步完成,廉政公署與國家監察委員會的合作逐步回到正軌。廉政公署提出的協查請求較往年輕微減少;此外,多方的協同運作在2019年的下半年亦有提高和完善。

去年廉政公署與國家監察委員會及香港廉政公署維持緊密的合作,外地對口部門請求廉政公署協查案件較去年增加,2019年共有16宗,其中9宗來自國家監察委員會,7宗為香港廉政公署作出的請求,現時已處理11宗協查個案,另有5宗仍在跟進中。

去年廉政公署請求外地協查的案件較去年略為減少,合共13宗,其中向內地執法機關及香港廉政公署請求協查的個案分別為6宗及7宗,當中的7宗請求協查個案已完成,另有6宗仍在跟進中。

由粵港澳三地合作輪流舉辦了十三屆的粵港澳三地協查工作座談會,澳門廉政公署一直積極參與其中,在良好溝通氛圍的帶動下,三地在個案上的合作協查機制一直運作順暢。廉政公署於2019年先後接待了到訪的國家監察委員會,以及北京、內蒙古、甘肅、遼寧、福建、山東、安徽等省市監察委員會的代表,持續跟進案件的協查工作;此外,跟香港廉政公署在協查工作上亦繼續保持緊密的合作與交流。

對於法院判決上,根據初級法院公佈的數字,於去年審理了合共21宗由廉政公署偵辦的刑事案件,當中涉及嫌犯合共33人;其中有13宗已轉為確定判決,尚有部分案件仍處於上訴階段。

經對13宗判決已轉為確定的案件進行分析整理,廉政公署分別以偽造文件罪、相當巨額詐騙罪、公務上之侵占罪、行賄罪、詐騙罪、濫用職權罪等提出指控的刑事案件中,其中9宗獲初級法院以相同罪名定罪並判刑。

其餘4宗在上訴至中級法院後,1宗獲初級法院同樣以相同罪名定罪判刑,中級法院維持原判;1宗獲初級法院同樣以相同罪名定罪判刑,中級法院僅改判刑罰;1宗廉政公署以受賄作不法行為罪及行賄罪提出指控的刑事案件,被初級法院開釋受賄作不法行為罪,而中級法院改判此犯罪成立;1宗廉政公署以偽造文件罪及詐騙罪提出指控的刑事案件,被初級法院開釋詐騙罪,獲檢察院支持並向中級法院提起上訴後發回重審,最終成功改判二罪並罰及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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