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採樣24小時後方可生效

據應變協調中心昨日表示,本澳已連續39日無新增輸入性病例,連續50日無輸入關聯病例。本澳至今維持累計45例確診病例,其中43例為輸入病例,2例為輸入關聯病例,無本地社區傳播現象。累計輕症44人、重症1人,至今無死亡病例。

累計出院44例,仍住院接受治療的有1例,在路環高頂公共衛生臨床中心治療。患者目前為輕症,病情穩定、無呼吸困難、不需要吸氧。所有密切接觸者已全部解除隔離。8名康復出院人士在高頂公共衛生臨床中心接受康復期隔離,沒有人入住離島綜合體臨時隔離中心。公共衛生化驗所在前(16)日共檢測了2,084個樣本。

此外,旅遊局執照及監察廳廳長陳露表示,旅遊危機辦自4月1日起收到79宗(涉及161人)在海外(分佈30多個國家及地區)的澳門居民求助個案,他們計劃回澳時間主要在6月,有個別人士希望5月下旬回澳,旅遊危機辦會以個案式協助。

她又指,高教局收到400多個在海外就學的澳門學生回覆,這些學生將集中在6至8月回澳,由於目前9成國際航班停航,難以估計之後的航班復航情況,當局會根據屆時情況提供合適的協助。

當局解讀廿四小時核檢生效 昨有161人出入境受影響

山頂醫院醫務主任羅奕龍表示,因應珠海市昨日早上6時起,實施「經珠澳口岸入境珠海人員,持有的澳門、珠海兩地認可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核酸採樣證明,須採樣24小時後方可生效,自生效之日起7天內有效」的措施,應變協調中心指珠海市衛生健康局作了以下解讀:

1. 生效時間:必須是採樣後的24小時,即不足24小時都不生效。

2. 採樣有效期:採樣生效當天日期加上7日,例如:第一次採樣日期為6月1日,則有效期為6月2日至6月9日(6月9日當天仍有效)。

至於新措施實行有多少受影響的跨境人士,傳染病防制暨疾病監測部協調員梁亦好表示,由昨早6時到下午4時,所有口岸共有161人手持採樣證明未夠24小時,其中147人可提供指定地點(家居、酒店、辦公地點)接受醫學觀察,另外有14人則未能提供指定地點,當局指定北安碼頭作為其短期醫學觀察地點,透過治安警察局移送到北安碼頭,直到採樣時間夠24小時才能放行。她再次呼籲居民、旅客、外僱要留意所手持的證明是否足夠24小時。無論是從珠海到澳門或從澳門到珠海,珠海和澳門政府都有同樣要求。

網上兜售非法核檢採樣報告 當局:重視且與珠海了解核實

另外,網上流傳有人兜售核酸檢測表,且不需要檢測,只需蓋章及書寫個人資料就可憑此證明通關至澳門。羅奕龍回應稱,對於有傳珠海醫院附近有人出售已蓋章的採樣證明,當局非常重視,但因當局不能在珠海執法,故要視乎珠方有否公布官方信息,現階段難有中肯評論,並稱會向珠海方面了解核實。

梁亦好則表示,現時口岸過關人士提供的採樣證明,同事都會仔細審查其資料,包括採樣生效日期、採樣單有無蓋印、簽名等,當局不會接受採樣的照片、影印本,她又補充,單從澳門口岸未必能可以發現,現正等待珠方了解,以及看是否有方法避免有關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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