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珠戶籍或居住證內地外僱經檢測 今起可免隔離出入境
珠澳兩地入境政策進一步放鬆,合資格的內地外僱今早6時起,進出本澳可獲豁免14天醫學觀察。治安警公共關係處處長李德輝昨日表示,符合特定條件的外僱有2萬多人,但非合資格的內地外僱,即沒有珠海戶籍或居住證,仍維持早前的出入境政策,須到指定地點進行14天醫學觀察並通過專車專道入境澳門。至於外籍外僱,入境政策亦維持不變。另外,澳珠已就兩地的病毒核酸檢測證明互認,所有自內地入境本澳人士須持有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或採樣證明,有關證明可以「澳門健康碼」或「粵康碼」形式顯示,衛生局又呼籲,轉碼應過關前做好,避免因信號問題而影響通關。
持珠海戶籍或居住證的內地外僱可獲得豁免隔離
應變協調中心日前公布「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一則通告內容,指在確保通關安全、各項防疫措施落實的前提下,經澳門和珠海兩地政府溝通協商,近期將分階段、按步驟推進對內地輸澳勞務人員經珠澳口岸入境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相關工作。自今日6時起,對經常居住地為珠海的持有珠海市居民身份證或珠海市居住證的內地輸澳勞務人員,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而相關人員須遵循入境前、入境時及入境後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包括:向中資(澳門)職業介紹所協會進行信息登記報備,納入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名單;提前到珠澳兩地認可的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核酸檢測等。
為配合新措施的實施,行政長官作出第120/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內容如下:
一、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傳播,自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一日六時起,所有屬中國內地居民的澳門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持有者,同時具備以下條件方可入境:
(一)擁有珠海市戶籍或持有珠海市居住證;
(二)持有由衛生當局或珠海市認可的合資格機構發出的七天內核酸測試陰性結果證明或採樣證明;
(三)出示的澳門健康碼為綠碼。
二、基於公共利益,尤其是防治疾病、緊急救援,以及維持澳門特別行政區正常運作或居民基本生活所需的例外情況,衛生當局可豁免上款所指人士遵守有關的措施。
三、自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一日六時起,對具備第一款所指條件的人士,解除第40/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所採取的特別措施。
四、本批示自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一日起生效。
治安警公共關係處處長李德輝昨日表示,符合特定條件的外僱有2萬多人,他強調,珠澳兩地政府一直保持緊密溝通,推出措施前均詳細考慮可操作性,並確保通關安全及不影響防疫政策,暫時看不到今次的措施有大問題。他又稱,兩地政府均希望疫情可控和緩和下,逐步放寬出入境限制,令居民回復正常生活秩序。
至於設於綜藝館的臨時醫學檢查中心今早6時起取消。山頂醫院醫務主任羅奕龍重申,隨著珠澳兩地核酸檢測能力逐漸增強,並成為常規化檢查,可以替代醫學檢查,他又呼籲旅客來澳前在當地做核酸檢測,出示陰性結果或已採樣證明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