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因小而失大

電子消費卡由5月1日始可以使用,按照政府公布的資料,消費卡由本月14日開始派發,截至昨日為止,有逾 50.7萬名市民領卡,約佔已登記總人數 77%,由此可見市民對消費卡有枯苗望雨的感覺。

政府有錢派,大家當然會開開心心,消費卡的性質和現金分享不同,是有使用期限及使用金額限制。政府的原意是希望透過消費卡,刺激消費,援助中小企,讓全澳市民在新冠肺炎衝擊下,能減輕一下經濟壓力、同時透過消費卡消費而令心情快慰,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亦可受惠於市民使用消費卡,捱過這一段苦日子。

由於消費卡有消費的限制,社會關注會否有人將消費卡轉售,例如和一些商號合作打折套現,由過往醫療券使用的違規事件看來,一定會有人幹這種的勾當,政府方面表示會加強巡視,以起阻嚇作用。

對於打折套現消費卡的行為,世界無奇不有,筆者估計一定會有零星的個案,但相信不會如醫療券般嚴重,主要是消費卡即使有使用限期和使用金額限制,但可使用的範圍很廣,基本上等同現金,有別於醫療券只能用於看病,身體好不用看醫生的市民就得錢而無所用,部分人就轉而走險變賣醫療券套現。市民生活都需要用錢,而消費卡的金額不多,而且限制每日消費不能超過300元,這些金額走一次超級市場或餐館,分分鐘仍不夠用。如果將消費卡打折套現,無疑將自已荷包的錢打折,這等蝕底之事估計不會多人做。社會針對有人可能使用消費卡如醫療券般「出術」,其實算是多慮。再者,消費卡在使用上並沒有身份和購買東西識別,政府巡視違規使用消費卡存有困難,強要政府巡視,那不是加重政府的行政工作?

政府向市民派發的消費卡,是讓市民開開心心地使用,大家應該感恩,切勿傻傻地將卡變賣,求急利而因小失大,甚至惹來官非。

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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