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波經援投136億元 惠及居民及中小企
特區政府昨日宣佈第二輪疫情經援措施,包括直接向合資格的本地僱員發放3期合共15,000澳門元款項;向企業一次性發放15,000元至200,000元款項,並於8至12月向全澳居民增發多一次價值5,000元的消費補貼,連同第一期共發放8,000元。同時設立了「帶津培訓」,有失業培訓和在職培訓供所有工友參與。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表示,透過百億抗疫援助專項擴大對居民、僱員及企業的援助,作為首輪經援措施的補充及深化,儘快及用最大努力紓解民困,增強社會的信心、團結和穩定,料最快5月可向居民及企業發放款項。
特區政府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在國外不斷擴散,為防止境外輸入性病例增加,香港特區和廣東省早前採取新的出入境管控防疫措施,對本澳經濟造成進一步影響。就此,透過澳門基金會撥款設立百億抗疫援助專項基金,對居民、僱員及企業作出更適切援助,以共渡時艱。特區政府經過研判最新形勢,比較不同國家及地區的情況,吸納各方意見及凝聚社會智慧,推出第二輪經援措施。
而第二輪經援措施兼顧普惠性及針對性,在居民、僱員、企業及自由職業者等方面,作出較全面的照顧及支援。涵蓋對象比前更廣泛,覆蓋更多中低收入者。在資源投放方面,經深入評估社會最新情況後,也更具針對性。
特區政府一直因應疫情變化,採取分階段及針對性部署,推進一系列紓解民困工作。早前已推出首輪經援措施,包括一系列減免稅費、支持信貸及鼓勵消費項目等。
在謹慎運用公帑及用得其所的前提下,特區政府通過多方位、多層面的紓困措施,減輕全澳居民及企業尤其是中小企的經濟壓力。通過對企業的支援,讓企業得以存續,這亦保障到僱員的就業。
特區政府務求盡量照顧民生各方面,把錢用在最需要的點上,達致「就業、穩經濟、顧民生」的目標。同時,由於時間上的迫切性,在措施實施安排方面有所規範,請大家予以理解。只要全澳居民同心同德,在政府提供支援的基礎上,堅持信心、團結及自強,會把困難逐步克服。
據了解,第二輪經援措施由六個計劃構成,惠及僱員、企業、從事自由職業者和居民等不同層面。六個計劃分別為,僱員援助款項計劃、從事自由職業者援助款項計劃、企業援助款項計劃、自由職業者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帶津培訓 (技能提升及就業培訓計劃)以及第二期消費補貼計劃。
據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顧問尉東君介紹,僱員援助款項計劃是針對已向財政局申報職業稅而符合資格的本地僱員,一次性獲發三個月的援助款項,每月5,000元,合共15,000元,但獲發放對象不包括2018年度職業稅退稅計劃獲退還20,000元上限的本地僱員,以及公共行政工作人員。
至於從事自由職業者,當局會向職業稅第二組納稅人,按聘用僱員數目,發放一次性援助款項,金額由15,000元至20萬元。向街市攤位承租人及小販持牌人、三輪車持牌人,發放一次性1萬元援助款項;每名向的士車主承租的駕駛員,政府發放一次性1萬元援助款項;延長有期限的士經營牌照6個月,延長無期限的士車輛檢驗期限 6個月。而自由職業者(職業稅第二組納稅人),可獲上限為10萬元銀行貸款的兩年期利息補貼,利率補貼上限為4%,補貼最高金額為8,000元。
至於企業援助款項計劃,將以僱員人數計算,向符合條件的商號,發放一次性援助款項,金額由1萬5千元至20萬元。同一納稅人持多間商號,最多只獲發100萬元;獲發援助款項者,如於6個月內不合理解僱僱員,須按比例退回款項;本計劃不適用的機構,包括:電力、自來水、天然氣及燃料;公共巴士及輕軌;公共電訊服務;金融業;正規教育機構及高等院校;社福機構;以及博彩業等。
針對失業人士,當局繼續開辦就業導向培訓課程,發放6,656元津貼,學員在完成培訓後,將獲安排就業轉介對接工作。
當局亦保障本地在職人士,開辦提升技能導向培訓課程,發放5,000元津貼。由僱主推薦在職僱員報讀課程,但僱主不能減薪。僱員完成培訓課程,僱主方可收取津貼。對於現時已存在的無薪假情況,僱主亦可推薦僱員報讀課程。如僱員完成培訓課程,僱員可收取津貼。在上兩種情況下,每名僱主最多只可推薦5名僱員。在任何情況下,僱主不能因推薦僱員參與培訓而與僱員協商放無薪假。
第二期消費補貼計劃,當局於今年8至12月,向全澳居民再次發放消費補貼(電子消費卡),金額為5,000 元。
此外,特區政府正全力推進設立百億抗疫援助專項基金的工作,盡快啓動立法程序,及早把法案送交立法會審議。在立法會的支持下,爭取盡快通過實施。各計劃的具體安排詳情,將於適當時候陸續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