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指持續進修計劃欠有效的檢查機制

審計署於2012年11月公佈的《持續進修發展計劃》審計報告,指出四項與課程監察工作有關的審計發現,而本次跟進審計報告指出,教青局在落實審計意見和建議的力度不夠,效力不彰,但數以億計的公帑卻持續花費,反映相關工作的管理與執行欠缺積極而有效的檢查機制,有必要進行深入整改。

四項與課程監察工作有關的審計包括:教育暨青年局未有貫徹執行對參與《計劃》機構的巡查機制,令監察工作未能達致預期目的;對保證金制度未作出有效監管;對於「後備報名方案」防止盜用他人資料未有建立機制;存在導師報讀自己任教課程的情況。由於《計劃》持續推行,且涉及大量公帑,截至2018年12月31日總金額已達17.8億澳門元,而且範圍將會更廣更多,因此審計署立項跟進當年四項審計發現的改善情況,以探討教青局是否已對課程的監察工作有所改善,保障課程質量及公帑用得其所。審計結果顯示,四項需跟進的問題中,仍有三項在不同方面存在不足。

審查發現教青局計算2019年1月的評級結果因人為疏忽引致計算錯誤,令部分機構的評級出錯,影響機構下一季課程的巡查次數。此外,教青局在巡查安排上,在2019年2月至4月期間有開辦課程的機構共292個,但僅有49個符合指引要求的巡查次數,而有196個機構更未被巡查,有關執行情況明顯不理想,對於實地巡查的監察上明顯存在不足。

在巡查工作的執行方面,審查共379份「筆錄表」中,有6份存在錯誤填寫資料的情況,而其他方面則未有發現存在問題。教青局在實地巡查時,已按既定程式執行資料收集工作,情況較過往有所改善。

關於後備報名方案,教青局推出插卡報讀方式,旨在遏制不法人士偽造報讀者資料以騙取政府資助的情況。而後備報名方案,是在特定情況下作為插卡報讀的替代方案。然而,由於教青局並未就後備方案的使用制定管理及監察措施,造成現時有機構恆常使用後備方案,但局方並不知悉有關存在,亦未有作出跟進的情況。至於教青局對後備方案的監察,教青局雖然自2019年2月起改為以風險導向作抽樣,然而,審查發現某機構存在報讀不同課程,但卻為82人次(涉及學員47人及課程43個)使用相同電話號碼為學員登錄於教青局的《計劃》的報讀系統中。由於電話抽訪的監察工作是根據機構在使用後備報名方案時所輸入的電話號碼聯絡學員,因此機構所登錄的電話號碼是否屬學員本人確實存疑。

審查發現仍有接近三成人次學員,因機構未能於課程完結後7日內上傳出席資料而導致保證金款項被凍結,未能讓市民及時使用;而教青局核實學員出席率的抽查比例過低,導致監管機構填報資料真確性的力度不足,反映局方的改善措施未如理想。

教青局於2013年1月改善其系統,系統可自動對比找出導師有否報讀自己任教的課程,因此,相關審計發現已得到改善。

目前,在監管上,教青局透過評級及巡查來監察機構舉辦的課程是否符合申辦要求,但是次跟進審計發現這些監管措施罰則設置過於寬鬆,最終達不到改善結果,影響《計劃》的成效。

另一方面,自《計劃》推出以來,不斷有教育機構以違規經營、冒簽或偽造文件、詐騙等方式以身試法,因情節嚴重要由司法機關跟進的也有數十宗,不但反映《計劃》的執行過程存在漏洞,更顯示這種大灑金錢、遍地開花的使用公帑方式有其不足之處。

綜觀今次跟進審計,教青局在落實審計意見和建議的力度不夠,效力不彰,但數以億計的公帑卻持續花費,反映相關工作的管理與執行欠缺積極而有效的檢查機制,有必要進行深入整改,再決定日後如何更好地推行《計劃》。

教青局將按審計報告擬定改善方案

教青局將按審計報告擬定改善方案,在「實地巡查工作」方面,強化風險管理的監察模式,結合數據分析、個案抽檢、文件審閱、事後訪談等方面的資訊,進行監察,以更有利於發現機構的違規情況及情節嚴重的個案。「後備報名方案」方面,規定所有報讀均須以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並結合電子方式進行,以更有效規範整個報讀程序。在「保證金制度的執行情況」方面,亦會全面以澳門居民身份證作電子簽到及提高保證金退還的適時和準確度。

教青局正為「計劃」建構巡查資訊系統及電子簽到系統,借助電子化有效支援監察工作,而居民須親臨機構報讀課程,不可委託他人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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