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滿一年中小企可申請援助計劃

根據第4/2020號行政法規及第57/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營業已滿一年且符合其他資格的中小企業自今(10)日起的六個月內,可向經濟局提出「中小企業援助計劃」的申請,即實施期為2020年3月10日至9月10日。
符合資格的中小企業主可透過網上提交或親臨經濟局服務點遞交申請,並可透過以下連結了解計劃以及網上提交申請的詳情:https://www.economia.gov.mo/zh_TW/web/public/pg_sme_aid_ap。
各項援助措施逾3,400宗申請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對經濟的影響,現行各項中小企業援助措施的申請及查詢數量急增,經濟局已加派人手,全力處理申請分析工作及解答市民查詢。同時,利用各種電子渠道,便捷市民申請及查詢。
自2月1日至9日中午1時,各項援助措施合共逾3,400宗申請:「中小企業援助計劃」收到2,026宗申請(1,464宗為網上申請),已評審697宗,當中538宗獲批准;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收到26宗申請,已建議批准1宗; 「調整還款措施」收到1,387宗申請,已批准1,322宗。
為方便企業主查詢計劃詳情,經濟局除加派人手接聽電話查詢(2888 2088/6297 9762)外,亦開通了微信服務號(「經濟局服務在線」/「DSEONLINE」),供市民辦公時間內進行線上查詢。由2月1日至3月9日中午1時,經濟局透過電話、微信及Whatsapp共收到8,450宗查詢。
此外,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9/2003號行政法規〈中小企業援助計劃〉》行政法規草案。按照法規,每一中小企業可獲批給的最高援助款項為澳門元六十萬元,償還期為八年,首期還款於批給之日起計滿十八個月時償還。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對於法規生效之日已開展的中小企業援助計劃申請程序亦適用有關修改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