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消費卡月中可登記 五月起可持卡消費

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表示,面值3,000元的「電子消費卡」本月中旬將會啟動居民登記程序,預計5月份至7月份全澳居民可正式持卡消費。政府的電子消費卡會使用澳門通卡機消費,李偉農重申,居民的個人資料只會存在金管局的系統內,不會保留在澳門通,請居民可放心使用。
李偉農表示,特區政府將向澳門居民(包括永久及非永久居民)每人發放面值為澳門元3,000元的電子消費卡,預計開支為澳門元22億元。3月中旬至3月底,全澳居民可使用澳門金融管理局的網上系統進行登記,選取指定時間及地點(政府機構或銀行)領卡。4月份,居民可按已選取的指定時間及地點出示身份證領卡。5月份至7月份,居民可正式持卡消費。
整個登記、領取過程與換領生肖鈔相似,李偉農提醒居民,只有金管局網站才能登記電子消費卡,其他任何網站包括澳門通,並不能登記。
電子消費卡必須在本澳的餐飲、零售、生活百貨等場所消費扣帳,並以3個月為期限。
他特別感謝,本澳100多間銀行分行將派出前台櫃員,協助分派和辦理消費卡領取服務,部分銀行更計劃於周末和假日亦提供分派服務,增加服務點的目的,是希望減少人流聚集和潛在的風險。
李偉農表示,現時有八成零售場所已安裝有關消費卡機具,呼籲更多商戶能參與電子消費卡活動,的士行業假如想安裝也是可以的,而安裝消費卡機具並不會收取費用,政府希望透過電子消費卡推動本地消費,提振內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