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稱本澳對禁止進食野生動物有足夠保障

新型冠狀病毒源頭之說未有最終答案,不過,普遍暫時認定為「食野味惹的禍」,內地正立法禁止進食野味。同為華人為主社會,昨日在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與政府討論《動物防疫法》小組會會議上,有意見關注本澳對於禁止食野味的法律及相應保護。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主席何潤生昨於會後引述政府代表會上回應時表示,由進口、銷售、販賣整個過程,本澳都有多部法律及國際公約禁止進食野生動物,政府有信心,現行多部法律下,可以起保障禁止進食野生動物的作用。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早邀請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及其他政府部門代表出席《動物防疫法》法案小組會會議,共同探討該法案。《動物防疫法》法案目的主要是制定動物疾病防控措施,包括公營及私營診療機構負責人或獸醫在發現動物疫情時,需於24小時內向市政署(非辦公時間向警方)申報,以及將懷疑受感染的動物或其屍體隔離等,同時設有違反的罰則。

本澳對禁止進食野生動物有足夠保障

何潤生在會後總結中指出,會上有委員關注到本澳對於禁食野味的法律及相應保護,政府代表會上指出,本澳有多部法律及國際公約禁止進食野生動物,包括本地法律《食品安全法》和《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該類國際公約的在澳門適用,由進口、銷售、販賣的整個過程均有規範;而且,特區政府將會就進食野生動物作出關注,相信可以起到保障作用。

設多層通報機制

就法案中的動物疫情通報問題,何潤生表示,公營及私營診療機構負責人或獸醫發現動物疫情時必需向有關當局作出申報,政府計劃,明年為獸醫專業資格專門立法,以完善配套法案;法案中亦訂明,由市政署負責恆常監察,再將動物疫情向衛生局通報;在發生嚴重動物疫情時,行政長官可以宣佈全澳或本澳部分區份為疫區,委任設立非恆常性應變小組處理相關防疫防控工作,特區政府也需要向國家動物衛生主管部門通報疫情。設有層層監管、通報基制。

若政府因疫情撲殺動物不設賠償

法案條文中列出,若政府因疫情撲殺動物時,將不會設相應賠償,委員就此條文要求政府解釋。何潤生引述政府代表回應時表示,澳門沒有本地禽類養殖業,只有進口冰鮮肉類,政府評估後,認為本澳日後不會有因為疫情而大規模撲殺動物的機會,與鄰近地區,例如台灣、香港有本地的禽類養殖業有別;因此若政府因疫情撲殺動物時,政府將不會設有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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