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前14天曾到韓須醫學隔離 居民可致電危機辦協助返澳

澳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早前宣布,26日中午12時零分起,進入澳門前14天曾到韓國的人士,需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澳門指定的地點進行為期14天的醫學觀察。應變協調中心於昨日例行記者會上介紹措施具體詳情,傳染病防治暨疾病監測部協調員梁亦好指非澳門居民在指定酒店隔離費用需自理,費用與外僱一致,房費為5,600元。至於滯韓的澳門居民可致電旅遊危機辦進行登記,再由本澳警方與香港入境處和航空公司聯絡,航班抵港後,澳門特區政府將派專車經港珠澳大橋車接載他們返回澳門。

梁亦好解釋,不論是旅客或本澳居民都會根據其健康申報或護照和現場詢問了解,哪些入境人士在過去14天曾經到訪過韓國,如去過韓國會現場進行初步健康評估,任何出現有發燒等情況會轉送到山頂醫院特別急診進行檢查,如現場沒有任何症狀的人士就會了解其是否去過韓國高風險地方,包括大邱市、慶尚北道以及新天地教會等。如任何人士曾經去過上述地方,將會被即時轉送到公共衛生臨床中心進行醫學觀察。如沒有去過相關地方,則分為本澳居民和非本澳居民作不同處理。如是澳門居民,可選擇在家中進行家居醫學觀察,並須簽署一份同意進行家居醫學觀察的文件,衛生局會定期打電話查看相關人士身體情況,治安警察局亦會抽查相關家居隔離人士,如果相關人士違反家居隔離措施,則會跟據《傳染病防治法》要求相關人士進行強制隔離,甚至可能會涉及刑事罪行;若非本地居民就會送往指定酒店進行醫學隔離,而相關費用則需要自行承擔。

她續稱,倘家居隔離的澳門居民有不誠實表現,或違反協定,當局會採取強制隔離措施,若家中不具備隔離條件,如沒有可用作隔離的獨立房間等,可選擇到指定酒店進行醫學觀察,費用可獲豁免。她又強調,家居醫學觀察並非限制居民的自由,而是保障其自身和家人的健康,減低社區傳播的風險,希望居民配合。她又指澳門居民入境時需填寫健康聲明,如不誠實填寫可能會觸犯相關法律。

滯韓居民須致電危機辦登記才可上機

至於滯韓的澳門居民如何返澳,旅遊局執照及監察廳廳長陳露表示,現時旅遊危機辦收到12個在韓澳門居民求助個案,旅遊局將協助滯留韓國的澳門居民返澳,而他們要回到澳門需要先致電旅遊危機辦電話2833 3000作登記,之後才能登機前往香港,特區政府再派專車經港珠澳大橋車接載他們返回澳門。陳露提醒,若沒有向旅遊危機辦登記,相關澳門居民會無法上機,旅遊危機辦已經發短訊給在韓澳門居民。

治安警察局居留及逗留事務廳代廳長黃劍虹表示,受新措施影響,昨日凌晨零時至下午4時,共有7名韓國人入境,其中6人在中午12時前,即新措施生效前入境;第7名在午後入境,但14日內未曾到韓國,有一段長時間在香港,屬於一般遊客。另有5名韓國人知道須接受隔離後,自願返回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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