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湖北來澳人士需憑醫生證明入境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布,由明日(27日)凌晨零時起,規定所有來自湖北或14天內曾到湖北的非本地居民,在入境本澳時需出示由合法醫療機構發出的醫生證明,證明他們沒有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若無法出示醫生證明,將會被拒絕入境。
此外,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由明日起將集中在澳的湖北旅客,安置在隔離中心,直至簽註有效期到期或行程結束,如果他們沒有病徵會讓他們離開返回內地,如若有病徵會將其隔離醫治。
歐陽瑜表示,現時在澳的湖北人士有2132人,其中1113人是旅客,24人是在澳讀書的學生,978人為外僱,另有3名家屬,14人特別逗留證人士。歐陽瑜指,在澳讀書的學生和外僱由於一直在澳門,故不需將他們集中隔離。